
房屋层高标准20年未变 净高能否写进合同
踏入新房那一刻,朱先生的心凉了半截,“房子怎么看都感到低,让人感觉太压抑了!”等他拿尺子一量,合同上写明的层高是2.9米,实测却只有2.65米。
业主和承建商对层高理解不同
从事建材生意的朱先生说,2007年11月,他在西安市长安南路启航029小区买了一套期房,12月初通知收房。在收房时,他发现房子的实测高度只有2.65米,比合同规定的2.9米少了25厘米。按这个层高,装修时给地面铺设瓷砖或木地板后,房屋的层高最多有2.6米,根本就不敢再做吊顶,而且住起来可能有很多不便,于是他拒绝收房。
1月2日上午,小区物业联系了承建商一名姓付的项目经理,一起对房屋重新测量。经测量,朱先生家的实测高度为2.65米,最矮处只有2.62米。该小区700多户房屋也有类似情况。
对此,这位项目经理表示,他们理解的层高是指实测高度加上楼面厚度和地热垫层的厚度,楼面厚度为13厘米,地热垫层为12厘米,加上实测的2.65米,恰好是2.9米,所以符合要求。朱先生不同意这种说法
20年层高标准能否改改
究竟层高定义是什么,国家是否有具体的标准?记者咨询了《房周刊》特约专家卫民。他表示,国家标准规定,层高是指本层楼面到上一层楼面的距离,也就是说层高是实测高度(净高)加上天花板楼板厚度,地热垫层也包含在内。关于层高的要求,《住宅设计规范》中规定,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.8米。卧室、起居室(厅)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.4米,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.1米,厨房、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.2米。这个标准已沿用了20多年,不少市民希望有关部门修改关于层高的标准。
对此,西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建筑师韩寂说,之所以层高标准一直没变,主要是国家从经济角度考虑的,层高越高、建设成本越大,没有把住房的舒适性考虑在内,今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,有必要对标准提高。
建议购房合同上写明净高
一位业内人士透露,测量层高需要测量楼板和地热垫层的厚度,由于楼板厚度是一定的,开发商便用增加地热垫层厚度的方法算入层高,使净高减少,降低开发成本。业内有个公开的秘密,每层楼的层高降低10厘米,建造成本就减少总价的1%。
如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这位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,除了层高标准应该提高外,购房合同上应标明净高的尺寸,使开发商无法“作弊”。